溧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价格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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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价格是否合理?

作者:常州鼎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9-20 08:58:57

受托人成作品后提供给委托人,委托人按约定向受托人支付报酬。那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谁呢?

一、委托作品的认定实践中,认定委托作品时需要注意,如果受托人接受了委托但是没有进行创作活动,比如甲公司委托乙公司绘制用于装饰的油画,乙公司又将此作为工作任务交由职员丙完成,这种情况下产生的作品就不宜认定为委托作品,而是职务作品。这两者之间的主要区别就是:委托作品的受托人从事创作,是在履行与委托人达成的民事合同,通常是委托合同或者承揽合同;而职务作品的作者进行创作是为了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下达的工作任务,也就是在履行作者在该法人或者该组织中应当履行的职责。

二、委托作品著作权的归属法律规定,受托人和委托人可以自行约定著作权的归属;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著作权属于受托人。受托人在享有著作权的同时也会有一些限制。下面由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我国著作权保护上从保护作者权利的角度出发,对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属进行了规定。

《著作权法》第十七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1、受托人和委托人可以自行约定著作权的归属。这一方面是尊重作者也即受托人的意愿,另一方面是为了方便委托人有效的使用作品。但是,双方当事人可以自由约定其归属的仅限于著作财产权,而不包括著作人身权。著作人身权只能属于受托人。

2、在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法律规定著作权属于受托人。这是因为受托人接受委托创作完成作品,是委托作品的作者。基于保护作者、鼓励创作的立法目的,在无约定的情况下,著作权应当被赋予受托人。当然,受托人在享有著作权的同时也受到如下的限制:

(1)受托人应当按照约定将委托作品提供给委托人使用。委托人有权在约定的范围内使用。如果没有约定使用范围,委托人可以在委托创作的特定目的范围内免费使用。现实中,有些艺术摄影企业为了垄断顾客日后的加印照片生意,借口对顾客的艺术照有著作权,拒绝履行上述义务,扣留照片的底片。对这种行为,顾客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

(2)受托人行使著作权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妨碍委托人的正当使用。比如受托人接受委托设计商标标识后,不论委托人是否将该商标注册,都不得再以侵犯发表权为由阻止委托人在其商品、服务上使用该标识,也不得许可委托人的竞争对手使用该标识。

三、注意事项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和第14条的规定,下列两种情形的著作权归属有其特殊性,大家必须注意:(1)由他人执笔本人审阅定稿并以本人名义发表的报告、讲话等作品的著作权归报告人或讲话人。讲话人或者报告人可以依据约定向执笔人给予适当的报酬。

(2)当事人合意以某人的经历为题材完成的自传体作品,当事人对于著作权归属没有约定的,著作权归该被记载的人所有。

音乐版权要这样办理

音乐著作权是指音乐作品的创作者对其创作的作品依法享有的权利。主要包括:音乐作品的表演权、复制权、广播权、网络传输权等财产权利和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精神权利。办理步骤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材料--登记机构核查接收材料—通知缴费—申请人缴纳登记费用—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审查—制作发放登记证书—公告申请作品常州著作权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及要求(1)按要求填写完整的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3)权利归属证明;(4)作品的样本(可以提交纸介质或者电子介质作品样本);(5)作品说明书(请从创作意图、创作过程、独创性三方面写,并作者签字)。

音乐版权的办理时限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需要补正材料的,申请人自接到补正通知书后两个月内完成补正,登记机构自收到符合要求的补正材料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音乐版权也就是音乐著作权,是音乐作品的作者对作品享有的所有权利。我国法律上规定了音乐版权保护期,通过上文小编的介绍,我们得知音乐保护期是直到音乐作品的作者或者合作作品中最后死亡作者死后的第50年的12月31日。当音乐作品的版权过了保护期,我们就可以免费使用音乐作品了。最后,小编提醒大家,音乐作品的相关人身权是永远受我国法律保护的。

作品常州著作权登记的作用是什么?著作权登记是版权保护、转让、交易、融资的基础和保障,其作用大体包括:

(1)作为权利的证明文件,在著作权人授权使用作品和追究侵权责任时发挥证明和证据作用。

(2)在处理侵权纠纷时,可以减轻权利人举证负担,将举证责任转移给对方当事人,同时有利于协助司法机关迅速取证,尽早结案。

(3)有利于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实施管理和调控,促进文化和软件产业的发展。

(4)通过管理和许可著作权实现财产权利的价值,同时确保著作权(版权)在许可使用或转让后,被许可方或受让方的有效使用,促进版权贸易的健康发展。

(5)有利于传递版权资讯,避免重复创作尤其是软件的重复开发。

(6)在申请科技、文化成果,转让和拍卖,申请质押贷款等方面发挥“无形资产”的作用。目前著作权登记证书的作用得到了司法机关和相关行政管理机关的认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将著作权登记证书作为初步证据;海关总署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实施办法》中将作品登记证书作为知识产权保护备案时需要提供的文件,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在办理有关刑事案件时也十分重视著作权登记证书的作用。

背景音乐是否侵犯著作权

一、背景音乐是否侵犯著作权

背景音乐是侵犯著作权的行为。背景音乐具有著作权,也就是版权,著作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一系列权利,而很多时候平日里观看的短视频作品,所使用的背景音乐是侵犯了音乐版权的。实际上,不仅是在网络短视频、影视剧中存在侵权,有的商家,如饭店等播放的背景音乐,很多也是侵权行为。

二、侵犯著作权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侵犯著作权的法律后果包括: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赔偿损失,著作权法明确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相关法律规定:《著作权法》第三条: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建筑作品;(五)摄影作品;(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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