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音乐著作权登记申请进度如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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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音乐著作权登记申请进度如何查询?

作者:常州鼎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7-21 08:46:27

商标和版权的组合使用形式

什么是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上,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用于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一种。它是由什么构成的?有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或者上述要素的组合,它是具有显著特征的一种标。在商业领域中,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什么是版权?是著作权指的是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它们包括了财产权和人身权。版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类型,它是由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以及文学、音乐、戏曲、绘画、雕塑、摄影和电影、摄影等方面的作品、著作权来组成的。

商标和版权都是作为知识产权的两种类型,有共性也有不同,如果配合使用这两项权利就会达到比较好的效果。申请商标的读者应该知道,商品有四十五类,如果一个商标在全部。商品类别上都进行申请,所需要的费用是很大的,如果不在全部类别上进行申请,则别人是可以完全相同的商标注册在其他类别上的。而版权则与承载作品的商品无关,并且要求保留好原稿,甚至都不用进行登记就可以获得版权保护。所以利用版权对某项设计进行保护成本很低,但是版权的局限性也很明显。

首先,简单的几个文字是构不成著作权法律法律意义上的作品,例如之前提到的苹果、海尔等商标是有独创性不够,所以是不构成版权的。对于图形商标而言,受到版权保护也需要具备一定的独创性条件,比较简单的图形是受不了版版权保护的。此外,在著作权受到侵犯时,权利人必须提供自己是著作权人、享有著作权的证据,此时著作权人很难举证自己是作品的创作者或者权力继受人,尤其是当一件作品设计的时间较长,或者微托他人设计或是植物作品的时候,更难以收集原始的证据,难以确定著作权人给权利人。按主张权益造成极大的困难。版权自愿登记制度就是为了解决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指的是软件程序的开发者自软件功能完成后,对该软件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即: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以及通过各种方式获得报酬的权利。计算机软件登记的流程为:准备登记材料——递交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各省代办机构)——受理登记——财务核费——受理通知——审查——获得证书。整个流程下来需要30-40个工作日的时间。

计算机软件登记采用的是登记制度。难点在于申请材料的规范性,齐全性以及对各个环节的熟悉程度。申请计算机软件登记,你需要按正确准备以下文件。

1.申请表。申请表需要填写以下内容①开发完成日期、首次发表日期:开发完成日期是所提交的材料中最晚的日期,其它材料中不能出现此日期之后的日期。如果软件是在公司成立之前开始研发的,应提交软件版权归属证明材料(转让协议),如果公司成立到开发完成日期时间短(半年内)需提交开发时间说明。首次发表日期:要晚于或与完成日期相同。②版本号若高于1.0版本是前期版本升级版的,需提交“新增功能说明”。是原创软件的,需提交“原创版本说明”。③表格中各项要按要求详细填写清楚,缺一不可。④软件名称:如果以后进行软件产品登记,软件名称中必须体现品牌名(或者企业简称),以平台、数据库等其它有异议的关键字结尾的名称,必须要加上“软件”或“系统”二字。

2.文档。①打印要求(必须):总共要求提交60页(提交前、后各30页),单面纵向打印,不能横向打印。页眉左边注明软件名称和版本号,右边标注页码,1-60连续页码。每页不少于30行(结束页除外),有图片页例外,如果少于60页,需全部提交。用户手册、操作手册、设计说明书等任选一种。②内容要围绕本软件,出现的软件名称要与申请表中软件名称一致。③其中出现的日期(包括图片中日期)要与申请表开发完成日期相一致,不能出现开发完成之后的日期。④其中不能出现作者姓名字样,如果出现,要作版权归属关系说明。

3.源代码:①打印要求(必须):要求总共提交60页(提交前、后各30页),单面打印,每页不少于50行(结束页除外,不包括空行),少于60页,全部提交。设置黑白打印,不能出现深浅色。页眉左边注明软件名称和版本号,右边标注页码,1-60连续页。②原程序最后一页一定要程序结束页。③程序中如果出现“AUTHOR:”,后要填写单位中文全称,不能出现个人名。④其中出现的日期也要与开发完成日期一致,不能出现开发完成之后的日期。

4、身份证明信息。公司办理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个人办理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及非职务开发保证书。

以上就是办理计算机软件登记需要准备的材料及环节。如果你自己不会办理的话,可以找我们代办。你只需要把基础资料交到我们这边,我常州著作权登记的知识产权顾问就会全权为您办理好。

软件著作权保护期限的限制

一、什么是软件著作权保护期限?

软件著作权律师认为,软件著作权保护期限是指软件著作权受法律保护的时间是有限制的,在软件著作权保护期限内,除了法律另有规定之外,使用软件均需要征得著作权人的同意,并向其支付报酬;在软件著作权保护期满之后,软件则进入公共领域,不再受法律的保护,任何人都可以在无需征得原著作权人同意、无需向原著作权人支付报酬的情况下使用作品。软件著作权期限的确立对于既保障软件著作权人的权利,又促进高科技事业的蓬勃发展,鼓励万众创新的实践。

二、软件著作权保护期限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软件作为著作权客体之一的保护期遵循《著作权法》的一般规定,软件著作权保护期限分为两部分:

1、软件著作权中身份权的保护期限:软件著作权人的身份权保护期不受时间限制,永久有效,任何人不得盗用、串改软件著作权人的身份信息。

2、软件著作权中财产权和发表权的保护期限有时间限制:软件作品的作者为公民,其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亡后50年,作者死亡后,其保护期以作者死亡后次年的1月1日开始计算,第50年的12月31日保护期届满。法人、非法人的软件作品,著作权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一般自作品首次发表时起算,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合作软件作品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加死亡后50年,但50年的计算以合作作者中最后死亡的作者的死亡时间为起算点。

作者身份不明的软件作品,其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者身份一经确定,则适用著作权法的一般规定。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15条的规定,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25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25年的12月31日。保护期满前,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向软件登记管理机构申请续展25年,但保护期最长不超过50年。软件开发者的身份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综上所述,软件著作权50年的保护期限是如何计算的呢?本条区分了自然人和法人两种情况。对于自然人来讲,50年的起算点是自然人死亡之日开始起算,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对于法人来讲,50年的起算点为软件首次发表日,截止于软件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不再保护。

三、软件著作权保护期限的起算点是?

如果一个软件一直处于开发状态中,其最终的形态并没有固定下来,则法律无法对其进行保护。因此,本条明确规定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当然,现在的软件开发经常是一项系统工程,一个软件可能会有很多模块,而每一个模块能够独立完成某一项功能。一般情况下各个模块是单独开发的,在这种情况下,有可能会出现一些单独的模块已经开发完成,但是整个软件没有开发完成。此时,那些单独的模块是否有著作权呢?答案是肯定的。我们可以把这些模块单独看作是一个独立软件,自该模块开发完成后就产生了著作权。

软件的创作完成后,一般都要发表。当软件的开发者把软件公之于众后,就说明该软件已经开发完成并且固定在有形介质上了,否则,公众是无法看到该软件的。因此,实践中经常将发表日期推定为开发完成日期。但开发完成日期与发表日期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时间。面对软件著作权侵权过程中出现的各种主观、客观原因造成的难题,在维权前期准备阶段,需要专业的软件著作权维权团队的介入,将案件往后推进过程所可能遇到的实务难点提前做好准备以及预测,一支综合各方面人才的维权队伍才能打好维权之战。

版权侵权行为有哪些?该如何赔偿?

版权侵权主要是侵犯版权人的财产权利,比如未经版权人同意,擅自以发行、复制、出租、展览、广播、表演等形式利用版权人的作品或传播作品,或者使用作品而不支付版权费等。具体行为如下。版权侵权行为有哪些?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3)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4)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5)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6)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7)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8)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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